各投标人:
我公司于2020年06月23日发出的招标公告就电瓶车保险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2012206)公开招标,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表4、《商务评议指标表》中4、风险综合评级,作出如下修改:
原:投标人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4季度和2020年第1季度都为A级得10分,未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变更为:投标人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4季度和2020年第1季度都为A级得10分,B级得5分。未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另,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