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贵公司受我单位委托,于2020年06月01日发布的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0年度节日慰问品(招标编号:1243-456OTC2010205)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我单位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项目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是分支机构,但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此承诺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艳
联系电话: 0755-83281190
电子邮箱: 82122700@.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