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2-2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实验学校 所需
初中部校园主线电路改造工程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OTC0910412
项目名称: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校园主线电路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 初中部校园主线电路改造工程 数量:1项(详见www.sz-otc.com)
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12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标书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 踏勘时间:2010年3月10日10:00;踏勘地点: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联系人及电话:马卫国 0755-8336130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17日14: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该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该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07年以来) 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学校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外地企业进深备案证明(适用于外地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 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真标、刘杰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技术要求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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