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服务(重新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所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1243-456OTC1824608)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8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8月20日开标、评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 内 容 | 审查标准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它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2 |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资格。 | 通过/未通过 |
3 |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6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 通过/未通过 |
4 |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5年6月以来)在经营活动(含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5 | 是否分包、转包。 | 否/是 |
6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必须满足固定资格要求,且双方必须满足固定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通过/未通过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 资格核查结论 | 备注 |
广东明根律师事务所 | 130.00 | 合格 | /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129.00 | 合格 | / |
深圳市天平公共服务促进中心 | 140.00 | 合格 | /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140.00 | 合格 | /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深圳市天平公共服务促进中心 |
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3 | 广东明根律师事务所 |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闵若中、阮友德、邹代灵、温立全、袁训明 |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天平公共服务促进中心 (联合体成员:深圳市法制研究所) |
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文锦路东文锦广场文安中心713室 |
数 量 | 一项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万元)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日。
采 购 人: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三楼
采购联系人:焦志莹
采购人电话:(0755)83797497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晓慎、保海防、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