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党群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服务(招标编号:1243-456OTC1921307)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9年08月0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08月30日开标、评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 内 容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通过/未通过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 通过/未通过 |
3 |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装饰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4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5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6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7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各自的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b、联合体主体(主办方)必须满足上述①、②、③的要求,联合体各方都必须满足④、⑤、⑥的要求。 c.联合体的主办方应具有建筑工程装饰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8 | 参加联合体的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 通过/未通过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 资格核查结论 | 备注 |
深圳市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9.504000 | 合格 | / |
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 | 26.500024 | 合格 | / |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1.371840 | 合格 | /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 | 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 |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陈俊伊、欧阳伏秋、吴志彪、周志超、魏刚 |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党群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
数 量 | 一项 |
完成期限 | 40个日历日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金享楼二栋二楼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仟柒佰壹拾捌元肆角整 (¥21.371840万元)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日。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http://www.cgzx.sz.gov.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采 购 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路行政文化中心东侧
联 系 人:王海输
联系电话:(0755) 25226352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晓慎、杜磊、李勤超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