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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实验室小型可充气水面无人艇系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1931210   点击: 597   日期:2019-10-25 14:23:51    发布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鹏城实验室 委托,就鹏城实验室小型可充气水面无人艇系统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931210

2、项目名称:鹏城实验室小型可充气水面无人艇系统

3、招标内容

标的内容

数量

财政预算

评标方法

小型可充气水面无人艇系统

2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综合评分法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91025日至1101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公司可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91101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110615:00(星期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 购 人:鹏城实验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5) 85902157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晓慎、李勤超、杜磊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邮    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812482829710001

开户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http://cgzx.sz.gov.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