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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点击: 2766   日期:2021-11-29 18:06:49    发布人: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12471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食材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864.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64.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食材配送项目

一项

详见附件内容

    注:附件内容详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本项目招标公告

6.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型企业,需将采购合同金额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18%(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本企业和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3)非中小企业,需将采购合同金额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2.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1129日至20211206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3.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方式:外地企业可网上报名。

5.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投标人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如下:

a.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b.中型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本企业和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c.非中小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接受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外地企业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list/29发送邮箱至151410230@qq.com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6.购买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银行账号

8124 8282 971 000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122014:30(星期一)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11206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③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56号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琳

话:07552586022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晓慎、李勤超

联系方式:(0755)82949789

技术参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22年食材配送项目.doc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