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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网络安全设备许可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点击: 2789   日期:2021-06-30 16:26:43    发布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243-456OTC21124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网络安全设备许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1日

二、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商务评议指标表中第一点“企业实力”:

1、评分依据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进行评分。

2、评分标准

(1)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资格叁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

(4)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2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

(5)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得3分;

(7)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为客户提供软硬件运行维护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活动),得3分;

(8)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得3分;

(9)具有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应用软件的开发、信息系统的集成、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得3分;

(10)本项合计分值,最高得30分。

更正为:

1、评分依据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资质证书进行评分。

2、评分标准

(1)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资格一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一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得0分

(3)具有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一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得0分。

(4)投标单位是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的得3分;

(5)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4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CS4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6)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一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得3分;

(8)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为客户提供软硬件运行维护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活动),得3分;

(9)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得3分;

(10)本项合计分值,最高得30分。

(二)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商务评议指标表中第二点“项目案例”:投标人近三年内自行承接过2个或以上安全(或IT)维保(运维)类项目案例,提供2个或以上案例得5分;提供1个得2.5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依据。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为:投标人近三年内自行承接过2个或以上安全(或IT)维保(运维)类项目案例,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20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依据。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技术评议指标表中第二点“技术实施能力”:(1)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机电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和(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参与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人员(人数不少于2人)中具备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备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社保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以内在投标人处连续社保交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社保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以内在投标人处连续社保交费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技术评议指标表中第四点“项目原厂授权函、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更正为:删除。

(五)变更内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09:30(星期四)更正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30(星期二)。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人:   张斐、宋姗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