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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智能辅助软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2020309   点击: 776   日期:2020-09-25 16:53:38    发布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智能辅助软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020309


2、项目名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智能辅助软件项目


3招标内容

标的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评标方法

无纸化办案智能辅助软件项目

一项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综合评分法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 9  25 日至 10  9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5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010  9 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10  13 10:00(星期(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外地企业(投标人)可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down/30)发送邮箱至151410230@qq.com。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11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http://cgzx.sz.gov.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1、采购人信息

  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路行政文化中心东侧

人:王海输

联系电话:(0755) 2522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人:黄晓慎、李勤超、陶蓓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号:812482829710001

开户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年九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