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委托,于2020年06月28日发布公告的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LHQCG2020023922)公开招标项目,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Ⅱ卷第六章评标办法三、评标表格表4:《商务评议指标表》部分内容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原要求: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9 | 投标机构承诺社工工资标准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 4 | 1)机构承诺为派遣社工准时发放工资、及时购买社保、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购买的,及时补缴,得1分。 2)在扣除服务费、税、社保、公积金等各类费用后,机构承诺派遣社工实际到手的实发工资(发到员工卡里的实际金额)达到5200元,得2分,达5201-5300元,得3分,达5301-5500,得4分,达5500元以上,得3分。 若投标人中标后,双方将签订履约承诺书或由中标方出具履约保函,确保兑现投标承诺行为。 |
更正为: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9 | 投标机构承诺社工工资标准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 4 | 1)机构承诺为派遣社工准时发放工资、及时购买社保、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购买的,及时补缴,得1分。 2)在扣除服务费、税、社保、公积金等各类费用后,机构承诺派遣社工实际到手的实发工资(发到员工卡里的实际金额)达到5200元,得0.5分,达5201-5300元,得1分,达5301-5500,得2分, 5500元以上的,得3分。 若投标人中标后,双方将签订履约承诺书或由中标方出具履约保函,确保兑现投标承诺行为。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叶艳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