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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公共空间运营招标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1703103   点击: 665   日期:2018-05-04 16:53:34    发布人:

招标编号:1243-456OTC1703103                                  日期:2018-5-4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公共空间运营招标书

    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以下简称“北大研究生院”)现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部分商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标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公共空间运营招标书

2.招标编号:1243-456OTC1703103

3.项目描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二楼咖啡厅招租,面积约50㎡。本项目商铺规划定位于为北大师生提供优质的综合商业配套服务,以充分满足北大师生多样性、便利性的日常生活和配套服务的消费需求。具体信息详见《招租项目一览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租租期:首个合同期为1年,经师生考核合格可予以续签,总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部门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履约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及对应经营类目所需的经营资质;

(3)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需提供公司(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等;

(4)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至少有一家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租赁物业的,以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为准;自有物业的,以产权证明原件为准)。

(5)加盟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加盟合约书或相关资质材料。

本次公开招标的所有商铺物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价申请。

三、发放招标文件

1.领取标书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2.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回,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领取招租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国税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于领取标书时或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7:00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整以转账方式汇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咨询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公司直接扣除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咨询代理服务费(注意: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可参加投标)。

收款单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812482829710001  

五、现场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和标前会。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到现场查看。投标人需查看现场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查看中所发生的事件和相关经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 投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和时间

1. 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2. 开标时间:2018年 5月18日下午14:30。

八、评标方式

通过综合评价法,择优中标。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6035317
联系人:全老师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建忠、吴丹余、杜磊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招租项目一览表

商铺名称

面积

经营类目

经营主体

备注

国际法学院二楼咖啡厅

50

咖啡、茶、鲜榨果汁、其他饮品、糕点及其他清食

企业

咖啡营业额不能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