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宝路华集团自营车队客车车辆零配件供应商招标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801501
2、项目名称:宝路华集团自营车队客车车辆零配件供应商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 | 货物品牌、类型 | 数量 | 项目预算 |
大客车车辆零配件供应商 | 宇通(34台)、海格(1台)等品牌客车的配件、加工件及配件维修 | 三家 | 贰佰壹拾万元整 (¥2,100,000.00)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8年05月09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3日14: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
1) ★投标人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济组织,具有相应大客车零配件供应能力、服务能力或经营范围,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合格代理商,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 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行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③ 投标人须承诺为货物张贴保修标签(含供应商和保修期等信息)。
④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5年3月以来)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
⑤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3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黄旭红、陶琛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