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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1243-456OTC1807504   点击: 637   日期:2018-04-26 15:17:03    发布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807504)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4月26日开标、评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内    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未通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过

3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通过/未通过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

通过/未通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3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

6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5年3月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未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通过/未通


结论

合格或不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资格核查结论

备注

深圳市鹏新骋科技有限公司

29.50

合格

/

深圳市翼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9.80

合格

/

深圳市物华天域科技有限公司

29.90

合格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市鹏新骋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市物华天域科技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翼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远、薛晓辉、翁公羽、翁公羽、浦佐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

深圳市鹏新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中标品牌型号

博激/VELAS30B

中标人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吉大道欣悦广场B栋202室

数          量

一台

中  标  金  额

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天。

 

采 购 人: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21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译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5-25626285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丹余、郑建忠、杜磊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