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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1243-456OTC1804503   点击: 703   日期:2018-04-13 15:10:45    发布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804503)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3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4月12日开标、评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内    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未通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过

3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通过/未通过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通过/未通过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过

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

通过/未通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通过/未通过


结论

合格或不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资格核查结论

备注

深圳市瑞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9.90

合格

/

深圳市欧贝森科技有限公司

39.95

合格

/

深圳市炎子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9.98

合格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市瑞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欧贝森科技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炎子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郑平、陈茜、邢庆滨、张国超、贺万香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

深圳市瑞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品牌型号

科曼/STAR8800

中标人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平新北路129号

C栋616房

数          量

10

中  标  金  额

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元整(¥39.90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天。

 

采 购 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

采购人联系人: 林建勋

采购人联系电话:83923333-8871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磊、郑建忠、吴丹余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