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所需法警训练设备采购(招标编号:1243-456OTC1732512)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2月1日开标、评标。
本项目“评标和定标实行分离制度”,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用“抽签法”。经过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 内 容 | 审查标准 |
1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2 |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 通过/未通过 |
3 |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12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 通过/未通过 |
4 | 近三年内(自2014年12月以来)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5 |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 否/是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 资格核查结论 | 备注 |
深圳市诚泰科技有限公司 | 49.3152 | 合格 | / |
深圳鹏博安防装备有限公司 | 48.5991 | 合格 | / |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 44.8963 | 合格 | / |
深圳市壹锐克康体设备有限公司 | 49.7302 | 合格 | /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深圳市诚泰科技有限公司 |
2 | 深圳鹏博安防装备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刘遥生、单宝忠、廖继红、李晓斌、刘慧星 |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 |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品牌型号 | 好家庭NR25SXA/TST7520.1/GT2000等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贸大厦37层 |
数 量 | 一批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整(¥44.8963万元)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日。
采 购 人: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梦诗工业厂区C栋
采购人联系人:俞扬春
采购人电话: 0755-23774220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晓慎、吴丹余、邹海超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