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其所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及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1802
2、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顾问服务
3、
标的名称 | 数量 | 财政预算 | 评标方法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 综合评分法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9年02月28日至2019年03月0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9年03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② 投标人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提供注册卡扫描件,原件备查,或者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的有效供应商查询截图)。
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2月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⑥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6年2月以来)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⑦ 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1楼
采购人联系人:胡工
采购人电话: (0755)23911890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深圳政府采购 http://www.cgzx.sz.gov.cn)、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征宇、邹海超、叶艳
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