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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6604   点击: 527   日期:2019-05-23 15:50:25    发布人: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6604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90417发布招标公告,20190521开标、评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未通过

2

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资格(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过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3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未通过

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6年3月以来)在经营活动(含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通过/未通过

5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分包、转包。

否/是


结论

合格或不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资格核查结论

备注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125.9880

合格

/

深圳市点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26.0400

合格

/

深圳市迈思豪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125.3000

合格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迈思豪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3

深圳市点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高炳桓、李廷勇、丁树伟、沈启平、李两盛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

201961日至20191231日。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 2019年招标的服务期限为7个月。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达到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次,每次合同期限为一年(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在每份合同当中,每月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中标人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塘大道50号一、三楼

  

一项

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125.9880万元)。其中食堂外包服务1报价72.00万元,食堂外包服务2报价53.9880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采购结果公示三日。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

人:史科长

联系电话:(0755) 86608079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人:黄晓慎、杜磊、吴丹余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