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委托,就其所需2020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邀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1243-456OTC2012906
2、项目名称: 2020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2020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数量:一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0年07月10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谈判时间:2020年07月14日10:0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函后,请于2020年07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10、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是由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点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生产的,且符合《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条件,能够依法生产、经营、财务和资信状态良好的企业(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⑥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⑦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⑧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⑩ 投标人必须是被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是由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点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生产的,且符合《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采购人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21号
采购人联系人:邓伟忠、付寒
采购人电话: (0755)25503834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吴丹余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877540617@qq.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