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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医护服装类采购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5503   点击: 649   日期:2019-06-19 11:20:06    发布人: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委托,于2019年6月17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医护服装类采购(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5503)公开招标项目,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II卷第五章 五、投标样品 (一) 样品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一、原:

1、进入定标环节的候选供应商,必须自招标机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样品送交采购人。

现变更为:

1、进入定标环节的候选供应商,必须自招标机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样品送交采购人。

 

二、原: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采购货物样品清单

★2、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将服装样品交我院送市洗涤中心清洗,验证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起毛、防磨光、抗皱免烫、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具有环保透气、舒适、抗皱性好、易清洗的优点,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情况;并附上样板相对应的检测报告原件。

3、不提交投标样品或提交投标样品不齐全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会影响评分分值。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样品上须标注投标人名称、货物名称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日后验收货物的参照物。

5、每一款样品中应标明以下数据:面料品名、纤维成分、针织面料的重量(克/平方米),梭织面料的纱支。

6、样品与投标文件分开独立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必须贴上《投标用样品包装袋封面》

所有投标样品,除了中标人提交的样品及样品相关资料在采购期间不予退还之外,其余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在退还保证金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现变更为: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样品。

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日后验收货物的参照物。

3、每一款样品中应标明以下数据:面料品名、纤维成分、针织面料的重量(克/平方米),梭织面料的纱支。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

 

人:黄晓慎、张震、李晓庆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一九年六月十九日